合同能源管理在中国的发展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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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合同能源管理起源
 
    上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一种基于市场的、全新的节能新机制——"合同能源管理"(简称EPC)在市场经济国家中逐步发展起来,而基于这种节能新机制运作的专业化的"节能服务公司"(在国外称ESCO,在国内简称EMCo)的发展十分迅速,尤其是在美国、 加拿大,合同能源管理已发展成为一新兴的节能产业。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实质是:一种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这样一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用户使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以及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能源管理合同在实施节能项目投资的企业("用户")与专门的盈利性能源管理公司之间签订,它有助于推动节能项目的开展。在传统的节能投资方式下,节能项目的所有风险和所有盈利都由实施节能投资的企业承担;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中,一般不要求企业自身对节能项目进行大笔投资。
 
    二、合同能源管理概念
 
    1 合同能源管理 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 EPC
    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
 
    2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 project
    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实施的节能项目。
 
    3 节能服务公司 energy services company; ESCO
    提供用能状况诊断、节能项目设计、融资、改造(施工、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管理等服务的专业化公司。
 
    4 能耗基准 energy consumption baseline
    由用能单位和节能服务公司共同确认的,用能单位或用能设备、环节在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前某一时间段内的能源消耗状况。
 
    5 项目节能量 project energy savings
    在满足同等需求或达到同等目标的前提下,通过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用能单位或用能设备、环节的能源消耗相对于能耗基准的减少量。
 
    三、合同能源管理引入
 
    1997年,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登陆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共同开发和实施了“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中国节能促进项目”,在北京、辽宁、山东成立了示范性能源管理公司。运行几年来,3个示范合同能源管理公司项目的内部收益率都在30%以上。项目一期示范的节能新机制获得很好的效果,即以盈利为目的的3家示范EMCo运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运作节能技改项目很受用能企业的欢迎;所实施的节能技改项目99%以上成功,获得了较大的节能效果、温室气体CO2减排效果和其它环境效益。鉴于此,与世界银行共同决定启动项目二期。2003年11月13日,项目二期正式启动。在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设立世行项目部为中小企业解决贷款担保的难题,并专门成立了一个推动节能服务产业发展,促进节能服务公司成长的行业协会——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
 
    四、合同能源管理类型
 
    合同能源管理包括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量保证型、能源费用托管型、融资租赁型、混合型等类型的合同。合同文本是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的重要载体。
 
    五、合同能源管理推广
 
    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新的商业运营模式,对于推动节能减排、提高企业能效、降低企业生产成本 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快推进合同能源管理,2010年4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 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合同能源管理正日益受到各级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但 在实践中,合同能源管理仍然面临着“叫好不叫座”的尴尬局面。基于此,本文首先将合同能源 管理与其他的商业模式进行了比较,分析该模式的特点,并从不同的角度对其进行合理分类。在 总结国内外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结合笔者自身的实践,从政府、节能服务公司、用能单位和中介 服务等角度深入分析了当前制约我国合同能源管理在推广的主要障碍,在此基础上,主要从如何 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提高节能服务公司综合能力两个角度提出相应的对策。